2019/2020 学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汇集整理学院及各部门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9/2020学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及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水平,充分保障学院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以公开清单为基础,强化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公开的部署和安排,主动融合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在信息公开的工作体制中采取了多项新措施。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认真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主线,强化监督,逐项落实。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学院建立了部门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向各相关单位发布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有效推动信息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院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
(二)以加强领导为核心,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学院成立了以由院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院办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纪委(监察审计部)主任兼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的责任。
(三)以载体建设为重点,创新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加强信息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形成新媒体时代下的公开新渠道。一方面,以网站群为主要框架,充分发挥学院官方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二级教学单位信息门户网站建设,构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有效利用瓯江学院公共微信平台、瓯江学院官方微博以及职能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微信平台和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短、频、快、准的优势,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与及时性,主动发布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工作、学习或生活密切相关的学院信息,实现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2020年,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施办法》,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学院概况每年由党院办定期进行更新。目前已经更新到2020年10月。该信息的发布平台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概况”版块。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章制度;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本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办学基本条件、教职工数及构成情况、各类学生数及分专业统计情况、资产情况、校舍情况等统计数据。该信息主要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和“学院发文”版块发布,其他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发布。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该信息主要通过部门网站公布。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及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学院各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助学解困、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进修、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科研项目结果和科研经费使用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等财务信息。该信息主要通过学院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布。如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在学院招生网进行公开,各类科研信息及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在学院科研与社会合作部网站公布。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1.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以学院网站群为主干道,全面、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外网)、学院师生网(内网)、部门(二级学院)网站、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院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实现公平公正透明。编印纸质资料与报表,学院定期编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年鉴》、学院宣传册、学生手册等纸质资料,每年开展高等教育基本状况数据采集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制作各类基本统计报表,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公开相关信息。
3.坚持面向社会发布各类报告,履行社会责任。设立信息公开栏,在校园区内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两侧、学生公寓区等均安装有宣传橱窗,及时发布学院有关文件、政策及其他宣传。
4.积极召开多种形式座谈会、咨询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由学院领导或相关部门单位向相关人群报告学院事业发展情况,公开重要政策举措的背景等情况,调动广大师生、校友、各类专家和政府企业人士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
三、重点公开的信息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信息公开公示”的明确规定,确保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学院招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查询途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的时间,根据工作发生及其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主要包括学院的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招生指南等。学院招生网https://zs.ojc.zj.cn/。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招生信息公开。学院主动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真实、规范地编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手册、学院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学院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各省、各批次、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情况查询等内容。
3.及时公布各类招生考试信息。招生考试前,学院对外发布当年招生简章。各类招生考试后,通过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入围名单。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二)学生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教务部在每学期开学初向全院各二级学院、部门公布学生人数。依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院及时将学籍管理规定在学院教务部网站公开,并在《学生手册》中予以印制。
学生工作部通过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工在线网站(http://xgb.ojc.zj.cn/)和温大瓯江勤工助学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
除此之外,学工部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奖学金、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省优秀毕业生、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规范评审流程,评选结果及时在学工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专业设置及本科教学公开情况
教务部通过《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年鉴》、学院网站-“学院概况”、教务部网站-“教学建设”栏目进行对外公布。每年印制专业培养方案,并将培养方案电子版通过教务部网站对外公布。通过纸质版专业培养方案对外公布各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情况;通过《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年鉴》对外公布全院开设课程总门数。学院教务网:http://jxb.ojc.zj.cn/。
(四)学院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实行“阳光财务”,主动公开财务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信息,不断提高财务透明度。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等文件要求,以建立科学高效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为推进财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一年来,学院通过校园网站、财务联络QQ群和微信群、文件汇编、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途径公开学院财务文件以及工作流程之外,还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了各类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向学院教职工及工会会员代表公开了2019年财务决算信息、2020年财务预算信息。
(五)科研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科研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监察厅、科技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精神,每年两次面向社会公开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自筹项目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根据科研经费使用公开制度要求,本学年科研部门共计有六次科研项目公示,详见学院科研与社会合作部网站:http://ky.ojc.zj.cn/。
(六)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资产管理部对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文件汇编等途径及时将本部门工作情况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学院茶山校区占地面积648亩,校舍建筑面具18.9万平方米;滨海校区占地面积901.8,校舍建筑面积4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254.25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2.59万余册,均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七)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为全面落实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行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类采购信息依托网络、橱窗等形式对外公告,便于院内外人员和供应商了解即时信息,全程接受院内外的实时监督。
所有项目的采购公告和成交/中标(流标)公告等事项依法依规在以下不同层级平台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如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采云平台、温州大学“招标信息”专栏、温州大学竞价采购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等。同时,在招标室外墙的橱窗上布设“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其他”板块,即时张贴公示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其他(流标公告、最新省市政策制度、学院采购通知等)。
(八)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基建工程均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实施,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其中,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均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候选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有关信息均及时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0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有关信息在温州大学网站公布;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招标入围单位通过抽签直接委托进行维修。
(九)图书信息公开情况
截止2019/2020学年,全院馆藏图书总量82.59万册,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并及时更新。纸质图书的采购完全采用招投标方式,通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进行。数字资源以参加集团采购作为主要方式,主要包括参加全国性的集团采购(即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和浙江省地区性集团采购(即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ZADL)。未参加集团采购的数据库,则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通过国资处报温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并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
(十)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社会兼职,定期通过学院考核向师生代表公开,同时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报告。学院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出行前、返回后均按要求在在院内公示,并在年度考核述职中报告。人事部的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在学院网站上面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由各部门(二级学院)分别转发公布,聘用结果严格按照程序公示并公开,教职工随时可查询。学院中层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信息严格按温州市编办、人社局有关规定报批,招考信息在温州人才网或温州市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专栏、学院外网、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学院人才引进需求信息面向全社会公开。教职工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等文件面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学院设有纪委办公室,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开会讨论、座谈以及个人沟通等形式,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院务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学院以公布监督电话、邮箱等方式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 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信息公 开的意见和建议,使得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保障了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知情权,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肯定。2019/2020学年,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由于公开信息点多、面广、政策性强、时效性高,群众的信息需求多样化,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主要经验
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解决信息公开的源动力,需要在认识上下功夫。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重要内容,要从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角度,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学院综合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去,而不是一个“负担”。在具体实施中,要倡导换位思考,也就是多站在师生角度、社会公众角度,来看待信息公开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积极地、更全面地贯彻公开工作的精神,真正做到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信息的公开、透明,也能督促教学质量的提升,提高管理水平。
(二)主要问题
当前学院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个公开平台的兼容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是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高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个有效的结合点。学院将结合新的发展形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为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统筹兼顾。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二级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同时,增强各单位其他非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素养,群策群力推进工作。此外,通过师生评议、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成效。依托学院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对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注重已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发挥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功能,对学院重大决策制定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群众监督。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的平台建设,强化后台技术,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三是扩充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工作规程化、责任化、透明化、便捷化,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把实现和为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平台和技术,整合资源,完善管理,使学院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服务更加“人性化”,保障更加“便捷化”。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