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学院决定于2011年10月13-14日在温州大学北校区田径场举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第十一届田径运动会,为确保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展现我院广大同学的良好精神风貌,大会组委会特设“优秀组织奖”,在大会期间对各参赛单位进行评选。
一、参评对象
本届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本届运动会的各项规定,分院领导重视。
2、积极参加,准备工作充分,报名及时并符合报名程序。
3、赛前认真组织训练,并通过各种形式选拔组队参赛。
4、组织学生有序观看比赛,为所有运动员加油助威,增添运动会氛围。
5、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竞赛规则,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爱护公物,注重形象,展示风范。
三、评选办法
院运会组委会成立评选小组负责评选活动。
评选“优秀组织奖”由各代表团及有关大会工作机构提名推荐。评选小组根据推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后,提出初选名单,提交大会组委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评选“优秀组织奖”1名,获奖代表团由大会组委会在颁奖大会上授予奖牌。
五、评选时间
各参赛单位于14日下午1:30派人到评选组领取并填写推荐表,而且须于14日下午2:30之前将推荐表送交评选组,逾期该推荐表无效。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