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充分发挥其在毕业生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使他们能带着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走入社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一、组织实施:
2009年毕业生党员教育由各学院分党校组织实施。各学院分党校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联合组织。
二、时间安排:
2009年4月上旬至6月上旬期间,各学院根据本院毕业生工作的具体实际,安排集中教育。各学院分党校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毕业生党员教育的详细计划,并于正式实施前一周将计划报学校党校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教育。
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紧紧围绕"明责任、促成才、作奉献"这一主题,引导广大学生党员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将自己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联系起来,与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联系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广大学生党员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思想观念和做法,增强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学风、校风不断优化;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发挥专业学科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深入同学,增强为社会服务、同学服务的意识与能力,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素质提升的目标要求。
根据《温州大学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大学关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毕业生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要结合我校毕业生党员实际,结合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定学习内容,并和毕业生党员教育相结合。毕业前在校的毕业生党员要积极参与各项学习实践活动,学院分党校要将毕业生党员的学习教育情况认真做好记录,真实、完整地归入毕业生档案。
2、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员意识。
通过教育,使毕业生党员不断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党和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毕业前夕,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党组织开展工作,主动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服从大局,听从安排,带头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新的岗位上不辜负学校党组织的辛勤培养和殷切希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不断增强党性,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进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增强组织观念。
要求党员在毕业前夕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断增强组织观念,认真参加党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自觉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相关知识的教育。
毕业生党员离开学校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学习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在毕业生党员中必须认真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相关知识的教育,认真讲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具体程序、时限(不超过三个月)等要求,同时强调毕业生党员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之后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的"回执联"寄回学院党组织,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进行党员发展工作相关知识的教育。
为保证毕业生中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能够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各学院要将党员发展工作相关知识纳入毕业生党员教育的内容。要求毕业生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要及时向所去单位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入党情况,经常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与考察,预备期满后要及时向党组织递交个人转正申请和全年工作总结,争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6、进行校情校史教育,增强"以校为荣,热爱学校"的意识。
通过参观校史馆、听报告,使毕业生党员对学校历史沿革的深入了解,增强知校、爱校、强校的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7、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
请各学院在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的同时,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并对新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各学院在毕业生党员教育过程中还可根据本学院实际,增加教育内容,确保教育质量。
四、形式和方法:
1、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动员会。在动员会上,学院书记(或分党校校长)作动员报告,向学员讲解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重大意义,提出学习要求;安排学员代表发言,表明学习态度;介绍学习教育的具体安排,讲明注意事项。
2、组织学员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要求,各分党校应安排专题讲座,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并在学习的同时作好读书笔记、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3、召开组织生活会。围绕"明责任、促成才、作奉献"主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参加实践锻炼。各学院可结合学院实际,开展"我为科学发展献一计"、"党员义务奉献日"、"践行科学发展我先行"、"科学发展在班级"等特色实践活动;开展争做"五个模范"活动,即:思想道德模范、学习成才模范、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纪律模范、创新创业模范;开展"一带一"活动,即一个学生党员带动一个班级、一个寝室或一个学生;开展"实践科学发展、亮出党员身份、争创文明寝室"系列活动等。
五、相关要求:
1、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是保证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前后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顺利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措施。各学院分党校校长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
2、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要求全体毕业生党员参加。对因事请假未能参加会议的党员学院要确定责任人予以补课,对补课工作要作好记录以备查。
特此通知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
附注:请各系党总支将毕业生党员教育情况于6月初上报院党建办。
瓯江学院党建办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