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院录取新生即将陆续报到。为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秩序,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新生入学资格真实有效,现就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5级全体新生。其中:经管分院505人,文法分院507人,理工分院551人,建筑与土木工程系197人,设计与艺术系172人。
二、复查内容
1.每位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来校报到,请各分院(直属系)务必要仔细核对身份证照片、录取通知书的照片和学生本人相貌是否相符。
2.对个别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材料不全、照片不符或有其他疑问的,需到学院宣传与招生工作部核实。
三、复查结果及要求
1.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分院(直属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精心组织、专人负责。
附件:

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