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5-03-12 作者:创业就业工作部 来源:


各分院、直属系:
  为促进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知识和理念,引导大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规划人生 放飞梦想”为主题,以“普及规划知识,提升职业能力,打造优质人生”为宗旨。
  二、大赛分类
  大赛设以选择具体职业就业为目标的职业规划类(简称A类)和以创业为职业目标的创业规划类(简称B类)两个类别。
  三、 参赛对象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自2015年3月启动,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1)初赛阶段(3月-- 4月)
  初赛由各分院、直属系组织实施。学生提交参赛作品,各分院、直属系进行初评,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院复赛。各分院推荐名额为5-6个,各直属系推荐名额为3-5个,其中创业规划类作品至少要有1个。(推送时按选拔成绩排序,供复赛评委参考)。
  (2)复赛阶段(4月上旬)
  复赛只对选手规划作品文本进行评选。各分院、直属系须于4月10前将推荐参加复赛选手的作品文本报送学院创业就业工作部,同时填报“学院复赛推荐表”(附件1)。学院将组织评委按照“书面作品评分标准(A类)”(附件2)和“书面作品评分标准(B类)”(附件3)对参赛作品分A、B两类逐一评分后取平均分排序,并根据复赛评分情况从A类、B类作品中遴选出决赛选手12名。
  (3)决赛阶段(4月底或5月上旬)
   职业规划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职业角色模拟、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每位选手主题陈述、职业角色模拟环节限时10分钟(含人物访谈VCR展示时间),现场答辩环节限时5分钟。职业角色模拟部分应体现选手对目标职业的深刻理解,展示职业精神内涵;参赛选手必须提供对1名目标职业职场人员访谈VCR等相关材料。
  创业规划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创业角色展示、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每位选手主题陈述、创业角色展示环节限时10分钟(含人物访谈VCR展示时间),现场答辩环节限时5分钟。创业角色展示部分应展示选手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潜质;参赛选手必须提供对1名相关行业创业者访谈VCR等相关材料。
  评委分别根据“决赛评分标准(A类)”(附件4)和“决赛评分标准(B类)”(附件5)对每位选手进行现场打分。
  五、参赛作品内容及形式
  本次大赛设立以选择具体职业为就业目标的职业规划类(A类)和以创业为职业目标的创业计划类(B类)两个类别,参赛作品可以为职业规划书或创业规划书。
  参赛选手需同时提交《职业生涯规划书》或《创业规划书》的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于4月7日前送至各分院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心或直属系学生科。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150元奖金+价值300元奖品+荣誉证书
  二等奖4名:100元奖金+价值200元奖品+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50元奖金+价值100元奖品+荣誉证书
  最佳组织奖1个(单位)
  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学院根据作品及选手的综合表现,择优推荐获奖者参加校或省组织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七、组织要求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系我省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之一,各分院、直属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确保大赛取得成效,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业教育,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八、大赛联系人
  1、创业就业工作部联系人:毛传雨,8-206, 86680783
  2、经管分院联系人:张颖颖,4-403,86680879
  3、文法分院联系人:苏陈荣,4-205,86697572
  4、理工分院联系人:王丹,5-407,86697532
  5、设计艺术系联系人:吕飞,7-1103,86697930
  6、建筑与土木工程系联系人:吴东,5-209,85773500
 
  附件:
  1.学院复赛推荐表
  2.书面作品评分标准(A类)
  3.书面作品评分标准(B类)
  4.决赛评分标准(A类)
  5.决赛评分标准(B类)
  相关附件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创业就业工作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实验教学管理部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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