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南地区首个、浙江省第二个国家司法考试基地正式落户我院
时间:2015-05-14 作者:潘品丽 来源: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5月13日下午,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基地授牌仪式在我院隆重举行。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登尚,温州大学副校长薛伟,温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颜华跃,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詹振灼莅临我院出席了授牌仪式,学院院长马光、副院长潘维真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仪式。仪式由潘维真主持。

参加仪式的领导

仪式现场
仪式上,首先由温州大学副校长薛伟致辞。薛伟表示,服务地方社会是当代大学的三大功能之一,是时代赋予大学的光荣使命,瓯江学院作为温州大学“一体两翼”格局中的重要一翼,建院十余年来,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发挥与母体合作共建的优势,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实现了高起点办学、跨越式发展,成为我省高校成功举办独立学院的一个范本。尤其是“十一五”、“十二五”以来,学院坚持走内涵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化办学,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适应经济和地方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浙江省高等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温州大学副校长薛伟
本次基地的成立将更加促进我市国家司法考试考点的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建设,必将能深入推进城市和大学良好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延伸。温州大学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将以本次基地的成立为契机,立足教育本职,倾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服务社会中再创佳绩,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人民的肯定和褒奖。

温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颜华跃
温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颜华跃发表讲话。颜华跃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需要一批批能够真正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的高素质人才,而国家司法考试将是必不可少的一道重要关口。他希望以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基地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标准化考试场地、优化信息化监管设施、完善保障服务体系,把好这第一道关口,共同维护我市国家司法考试的公正、严明、有序。

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詹振灼
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詹振灼宣读了“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确定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为‘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基地’的批复决定。

授牌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金登尚给我院授牌,学院马光院长接牌。
授牌仪式的圆满落幕,标志着浙南地区首个、浙江省第二个国家司法考试基地正式落户我院。
莅临领导参观我院创业园区

交流

莅临领导参观我院考场监控室
自2009年起,我院与市司法局合作,开始承担国家司法考试温州考区考点工作。为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学校和学院高度重视,各级单位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培训、规范操作、严格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多方共同努力,成绩突出,累计服务考生达1.5万余人次。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协作,促进国家司法考试温州考区考试基地工作更上一层楼,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特提请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正式确认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为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基地,获得了同意批复,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正式确认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为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基地。
司法考试基地的落户是对我院历年来司法考试工作及服务社会能力的肯定,我院将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国家司法考试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考试场地标准化建设;根据年度考试计划,提出安排方案、设定标准考场、落实人员配置;充分发挥学校的校园设施、考场、人员等优势,做好后勤保障、监考等工作,积极全力协助温州市司法局完成我市每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任务,为我市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完成贡献绵薄之力。
我院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产教融合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有机联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与地方发展,成果颇丰。学院的“温州市信息安全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温州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中心”获市主管部门立项建设,学院的金融改革与经济全球化研究中心成为温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共建共享平台,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