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 日早上,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文法分院团总支、学生会联合举办“建设法治校园”的集体朗诵活动,在温州大学北校区7号楼广场举行。清晨凛冽的寒风抑制不住百名瓯江学子的激情,宪法的精神足让让那一刻变得万分神圣。这次宪法晨读活动让更多的同学,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同学对宪法有了感性的认识,推进了宪法理念在校园的传播,让宪法精神得以普及。

12月3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3日宪法晨读活动

晨读活动

晨读活动

12月4日下午,由瓯江学院文法分院曹可亮副院长带队的“法律移动超市”队伍走进茶山镇梅泉社区,现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进社区活动现场

12月4日中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文法分院于4号楼广场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现场讲解员普及宪法知识,努力构建法治校园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据全国人大最新通过,我国拟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在我国整个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设立国家宪法日,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仅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
决定草案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即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 这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作为当代大学生,更要学会知法,懂法,守法。这次活动对于弘扬宪法精神,为能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推动建设政治文明的法制社会奉献一份力量。

摄影:汤伶杰/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