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师校园侵权法律问题》培训班在瓯江学院文化创意实训中心正式开班。来自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等共12所教育单位的学员在此接受为期三天的学习实践。
培训班现场
培训班现场
瓯江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曹可亮从一个明星离婚案例引出侵权这个主题,通过对社会热点以及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让学员了解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特征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课堂所用案例契合日常工作和生活,大大提高了学员学习积极性;课堂讨论热烈,师生互动充分,部分学员甚至将自己和亲朋好友遇到的侵权法律问题提出来供大家讨论。学员在讨论和互动中掌握了侵权责任法的相关知识,并提高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瓯江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曹可亮授课
瓯江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曹可亮授课
张志老师在讲授特殊侵权与一般侵权过程中联系学员所在学校的具体特点和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分析了侵权责任的种类,厘清了各种人身权、财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使学员掌握了在不同环境下侵权的的法律救济方法,特别是在特别侵权状态下的单位责任、雇主责任、监护人责任、动物侵权责任、机动车侵权责任的讲授让学员们更加深入地领悟了侵权法领域里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意义和价值。课堂气氛活跃,案例讨论积极,学员们一致反映课程针对性强,效果好。
张志老师授课
张志老师授课
本次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经验交流的形式,围绕校园侵权法律问题,让学员对校园侵权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能够合法、有效地处理校园中的侵权行为,更好地维护好学生及老师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