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温理工行政〔2024〕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科教融合、科研育人,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助力区域发展战略,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温州理工学院各级各类科研平台。
二、考核流程
1.纳入考核序列的科研平台填写《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年度检查报告》(附件3),提供项目、成果、科研到账经费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至科研处。提交材料为(1)《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年度检查报告》电子稿及纸质稿(1份);(2)佐证材料电子稿。
2.工作汇报。平台负责人或平台主要成员代表本科研平台作工作汇报,汇报内容以本年度本平台的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和业绩为主;汇报以PPT形式呈现,时间为5分钟。汇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测评。邀请专家依据各平台的科研工作成绩,结合现场工作汇报情况,对各科研平台进行测评(90-100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合格、60-69为基本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业绩量化标准(试行)》(温理工行政〔2024〕22号)的文件要求,请各科研平台同步做好科研系统中科研机构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机构成员名单须与《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年度检查报告》中的“队伍建设”保持一致。
2.本次考核工作中所填报或统计的科研成果,仅指2024当年度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且一个科研成果只能参加一个科研平台的考核,不能重复使用。
3.本次考核工作中所填报或统计的各项科研经费应为2024年实际进入学校财务账目的经费(即以财务到账经费为准),不含学校配套经费(学校资助课题除外)。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查询路径: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点击“新版财务查询”——“项目成组查询”——查询功能选择“理工学院项目负责人查询”——点击要查询的项目代码——项目收支明细(可导出到EXCEL)。
4.2024年6月后成立的科研平台可不参与本年度考核。其他不参与考核的平台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相关说明(附件4)至科研处备案。
5.根据《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排名进行应用。
6.联系人:王阳阳,0577-86596928,行政楼A-606办公室,电子邮箱:wzutkyc@163.com。
附件:
1.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一览表
2.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3.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年度检查报告
4.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不参与年度考核备案表
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4年12月9日
附件2 温理工行政〔2024〕72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